AWGU 发表于 2010-7-2 14:16:44

芬兰率先立法:宽带上网是公民合法权利

CNN报道:芬兰近日立法,规定宽带上网是每一位芬兰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个通过此类法律国家。
这项法律于当地时间本周四正式生效,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有责任以“合理的价格”为每一位居民提供宽带互联网访问服务。根据芬兰通信管理局(FICORA)的定义,宽带的定义是下行速率不低于1Mbps,“合理的价格”则是每月网费30-40欧元,约合人民币250-340元。
芬兰通信大臣Suvi Linden表示:“从现在开始,价格合理的宽带上网将是每一个芬兰人的基本权利。这绝对是政府在国内政策上最显著的成就,我对此非常自豪。我希望人们能抓住这一机会,联系所著地区的电信运营商。”
根据经合组织2009年发布的数据,芬兰国内宽带上网的普及率为26.7%,略高于美国的26.4%,但是低于邻居丹麦、荷兰的37.1%,而整个欧洲地区在2009年七月平均为24%。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也有计划让全体美国公民都享受宽带上网,但暂时还不会像芬兰那样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件,而赋予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关闭互联网的法案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http://news.mydrivers.com/Img/20100702/S11104192.jpg

kaka690 发表于 2010-7-5 14:00:26

当然是合法的啦

liulevel 发表于 2010-7-5 15:50:52

这么贵??果然是发达国家

dulomo 发表于 2010-7-6 14:25:45

比我的网费还贵。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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